伊秉綬,清乾隆十九年(1754年)正月生于福建汀州府寧化縣,字組似,號墨卿,晚號默庵。乾隆五十四年進士,授刑部主事、遷員外郎,出為惠州知府、揚州知府,以“廉吏善政”著稱。在清代書壇,特別是隸書領域,伊秉綬堪稱一座高峰。其書“遙接漢隸真傳,能拓漢隸而大之,愈大愈壯”,創一代隸書新風, 被稱為“伊隸”。為紀念先賢,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客家書畫文化,做強“閩人書法四大家”文化品牌,促進伊秉綬文化交流,寧化縣決定于2024年伊秉綬誕辰270周年期間,舉辦“伊秉綬獎”海內外隸書書法篆刻作品展,現向海內外書法界征稿。
一、舉辦單位:
1.指導單位:
福建省文聯
2.主辦單位:
福建省書法家協會
寧化縣人民政府
三明市文聯
3.承辦單位:
福建省海峽民間藝術館
三明市書法家協會
寧化縣書法家協會
二、組織機構:
1.組委會
組委會由主辦、承辦單位有關領導共同組成,負責書法展組織領導工作。
2.評審委員會
由福建省書法家協會組織成立評審委員會,負責評審。
三、征稿對象:
年滿18周歲的海內外書法愛好者均可參加,投稿一律使用真實姓名。
四、征稿作品要求
1.內容:追求真善美,傳遞正能量。既可書寫健康向上的古今詩、詞、曲、賦、聯、文等,亦可書寫優秀典雅的自撰內容,特別鼓勵書寫與伊秉綬有關的詩詞、楹聯(內容可參考附件)等。書寫非自撰內容應在落款處注明原作者姓名及篇名,應注意使用權威版本,保持內容的準確連貫和相對完整。投稿作者須遵守《著作權法》及相關法律規定,確保書寫內容不存在著作權、名譽權等爭議和糾紛。因書寫內容而產生的糾紛,由投稿作者本人負責。
2.類別:投稿作品分書法、篆刻兩個類別。
3.規格:
(1)書法:投稿書體均為隸書。不超過六尺整張(180cm×97cm),一律為豎式。小字類(單個字徑一般在2cm以內)作品尺寸為4尺整張(高138cm、寬69cm)以內。手卷作品尺寸高度不超過35cm,長度不超過248cm。冊頁作品成品尺寸每頁高寬不超過40cm,正文頁數為5-12開(10-24頁)。所有作品請勿裝裱(冊頁、手卷除外)。不符合尺寸要求者不予評選。
(2)篆刻:印稿6-8方,附兩個以上邊款,作者自行粘貼印屏,尺寸為四尺對開豎式。入展者須在評審結束后提供入展作品中1方原石由主辦方收藏。未寄交原石者視為放棄入展資格。
4.數量:書法、篆刻可同時投稿,每位作者限投各1件,請一次性寄出。征稿期間不辦理換稿事宜。
5.信息填寫:(1)請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鉛筆正楷注明:作者真實姓名、性別、身份證號、常用通訊地址、郵編、聯系電話(固定電話、手機)、作品名稱、作品書體等。(2)請認真填寫《“伊秉綬獎”海內外隸書書法篆刻作品展投稿登記表》(啟事后附表格,可從有關微信平臺下載),連同身份證復印件、銀行賬戶、作品釋文和創作內容使用的版本復印件,隨作品一并寄出。
6.書寫材料:投稿作品提倡使用高質量的宣紙、專業書法用紙進行創作,本次作品展不接收非紙絹類材料創作的書法作品。來稿請勿機裱托膜。
7.為保證參賽作品順利寄達,請用掛號或快遞寄出,并請注明“伊秉綬獎”字樣。
五、征稿時間:
本啟事自公布之日起征稿,至2024年6月10日截止(以當地郵戳或快遞公司受理日期為準),逾期投稿作品不予受理。
六、收件地址:
福建省三明市寧化縣翠江鎮中山路1號寧化縣文聯;收件人:廖伙珠,電話:15280714036;郵編:365400。
七、評審及獎勵辦法:
1.評委會本著公正、公平、公開的原則對所有投稿作品進行評審。評審結果將在相關媒體公布。
2.本次活動擬評出入展作品150件,入圍作品80件,并從入展作品中評出“伊秉綬獎”獲獎作品10件,每件獎金8000元(稅后);提名獎10件,每件獎金2000元(稅后);入展作品130件,每件收藏費500元。入圍作品不發收藏費。實際入展入圍數量根據評選情況可適當調整。由主辦單位向作者頒發獲獎、入展、入圍證書和作品集一冊。
3.福建省籍非省書協會員獲獎、入展,可作為加入省書協會員的條件之一(1次)。入圍可作為入會條件的0.5次。
4.所有展覽作品由活動出資方收藏,并擁有出版和處置的權利。
5.開幕式期間,擬舉辦伊秉綬文化學術研討會,邀請部分作者參加。
八、展覽時間、地點:
時間:2024年8月
地點:寧化客家書法創作基地(首展)
福建省海峽民間藝術館(巡展)
九、其他事項:
1.本次征稿免收評審費。
2.投稿作品須為原創作品,由本人獨立完成,代筆、臨摹、抄襲、集字等均屬違規行為,違規者取消資格。
3.限于人力,投稿作品均不退還,所有來稿必須符合本啟事要求。凡投稿者視為認同并遵守本啟事各項要求。
4.本征稿啟事解釋權歸主辦方。
“伊秉綬獎”海內外隸書書法篆刻作品展組委會